2013年 3月 3日 星期日 第五版《综治周刊》第 99期 周刊部主办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 刊综观 综论 综治■试水:创设司法门诊推进矛盾化解自古以来,“宁人好讼” 是寿宁人的“代名词”。由于经济、交通相对落后,寿宁县民众法制意识淡薄, 在当地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民间借贷、婚姻、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约占 70%, 调处纠纷成本高、难度大,矛盾纠纷呈“井喷式”递增。特别是在农村, 一些民事纠纷标的额往往很低,当事人为争一口气,不顾亲情、友情,将诉讼进行到底;一些当事人由于自身问题输了官司, 却不断缠诉缠访。 不但浪费了当事人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如何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2008年初,该院立案庭庭长龚启录,在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时,医院引导病人合理就诊的“导诊台”一词引起了他的注意,“司法门诊” 由此在寿宁诞生。随之, 该院立案庭的 5名法官又有了另外一个身份———“导诊员”。 他们根据来电来访群众的动因, 先 “导诊” 过滤一番, 分门别类地提供法律服务。作为该院 “司法门诊” 创意者,龚启录认为, 案件有小有大, 小的案件法院可以参照医院运营模式, 直接在门诊部内解决。 小案件化解在诉前, 可以增加邻里团结, 促进基层的和谐与稳定。2011年 9月的一天, 叶师傅在“寿宁在线” 看到有网民发帖说, 某摄影店经营不文明, 虽然帖子没有指名道姓, 但根据帖子的内容, 总感觉该网民在说自己。 他气冲冲地跑到法院起诉,要求该网民在网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1万元。接待叶师傅的正是龚启录, 他一边听,一边做起了“诊导”工作:“网民所发的帖子没有指名道姓, 寿宁开摄影店的并不只你一家。依据法律规定,名誉侵权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为条件,该帖子发布没多久就被删除,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与后果, 构不成名誉侵权。 ”经过几个来回的说理说法,叶师傅凝重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决定不再起诉。据悉,2008年以来,“司法门诊”成功导诉 2300多人次,劝息“赌气官司”107起,纠正不正确诉讼 41起。■升级:实行三级立体化讼模式一天诉外稳妥化解 16起跨省经济纠纷; 3天成功化解 3件十多年的信访老案; 一个商事系列纠纷前后动用了 3名法官来调解……这一连串的故事背后, 有着一个共同的背景——寿宁县法院 “司法门诊部” 实行的三级立体化讼模式。2011 年 12 月 , 寿宁县法院对“司法门诊” 进行升级。 通过优化审判资源, 淡化庭际界限, 运行一个审级内三级立体化讼模式——纷一级成功化解、 重大纠纷分流二级精办、 疑难杂症三级会诊。——一般的纠一级化讼机构现由 5名副庭长充当 “门诊法官 ”, 每周轮流接诊 ,“开方” 化解当天的 “病事”; 二级化讼机构 3位庭长负责精审一级化讼不成的案件, 对可能引发上访、 群体性的事件等, 进行诉讼风险评估, 并办理专业性、 新类型及重大、 疑难案件; 三级化讼机构为专委级, 由 1位党组成员及 2位专委组成, 对二级化讼不成, 存在较大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联调会审, 并做好判前说理、 判后答疑工作。寿宁县法院院长林松涛表示, 通过创设 “司法门诊”, 很多纠纷采用“圆桌调解”、常调解” 等, 使双方当事人感到大家都是平等的, 调解处于轻松气氛中。加上处理的过程简洁化、 审理的方式灵活化, 让许多 “病事” 解决在 “门诊期”, 达到了及时有效解民忧的效果。2012年 12月的一天, 一对夫妇“沙发调解”、“拉家在拉拉扯扯中来到 “司法门诊”, 起诉离婚。夫妇坐下后, 边泡茶边了解情况。 原来, 丈夫陈某对家庭不负责任, 引起妻子叶某的强烈不满, 头天双方又因琐事争吵了一个晚上。王晓东觉得, 双方还有调解和好的机会, 于是深入细致地做叶某的思想工作, 告知家和万事兴的道理。 同时, 指出陈某的问题, 要求陈某拿出切实可行的和好措施。 很快, 陈某主动与叶某交流了思想, 承认了错误,终于化解了叶某对丈夫的怨气, 叶某主动放弃离婚要求, 双方又和好如初。 王晓东的热情服务获得了夫妇俩的称赞, 陈某拉着他的手称谢。如此一来,意” 越做越大,每年都有 200多件“病事”化解在剑拔弩张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 没有一件因民事及行政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 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坐诊” 法官王晓东安排两“司法门诊” 的 “生对话新闻当事人□ 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郑少华访谈对象: 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林松涛梅贤明综治成员动态共青团举行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活动两会前夕, 团中央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面对面”活动,围绕“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健康全面成长”主题进行交流。与会代表、委员认为,在思想文化纷繁复杂的社会背景下, 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促进他们健康全面成长,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要把青少年社会教司法门诊:诉前治疗 “ 病事”□ 本报记者 梅贤明 本报通讯员 郑少华 文/图本刊特稿寿宁:从 “ 宁人好讼”到 “ 息事宁人”联系法官参与大型普法广场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0余次。院长话综治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骆德斌责任编辑 马守敏联系电话 010-67550747电子邮件 zz@rmfyb.cnqq 群 号 59261458福建省寿宁县南阳镇山坑村的谢某因盖房子,从犀溪乡犀溪村老叶处运走价值5800元的水泥,老叶要求谢某结清货款,但谢某以种种理由推脱。 2012年11月9日,老叶找到当地法院。值班法官范希耀问清事情缘由后,将谢某传唤到法院,劝说道,村里人都是熟人,因为一点小矛盾,闹到打官司,可能激化矛盾。经法官调解,谢某最终支付了5800元货款。老叶高高兴兴地走出法院,逢人便说:“现在的法院真是好,一个多小时就解决了我的纠纷。 ”这是寿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当地实际、吸收冯梦龙无讼司法精髓、试行司法门诊制度、从源头上化解民众矛盾纠纷、建设无讼区域的一个缩影。拓展:构建网格化多元调处体系人病了要上医院,事“病”了要上法院综治周刊: 能否介绍一下寿宁法院创设“司法门诊”的缘由?林松涛:长期以来,“诉讼服务中心”在人们的印象中,只是分发案件、信访登记的“准后勤”,其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创设“司法门诊”,就是针对以往诉讼资源浪费较为严重, 机制运行不尽合理,山区百姓诉讼难、成本高等现实状况,在法院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利用“门槛”的区位优势,通过“司法门诊”的有效“诊治”,将一些“病事”消化在关口,消化在萌芽状态,达到了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诉讼资源,推行精英审判,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及少诉无访的司法目标。社会事务离不开人物与事物两种类型。 人病了要上医院,事“病”了要上法院,这是起码的道理。在诉讼服务中心创设“司法门诊”,当好“治事医生”,全力做好诉讼服务工作, 有着与医院门诊部十分相似的工作职能。既做好“导医”“诊断”“诊治”,又做好“巡医”活动综治周刊:三年来,寿宁法院的“司法门诊”是怎样运行的?林松涛:2008年初,我们成立了“司法门诊”,依托在立案庭。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于 2011年底升级成为一个审级内实行三级化讼的模式, 将多个业务庭的副庭长及书记员集中到一线,充当“门诊医生”及“护士”,积极做好“导医”、“诊断”、“诊治”等工作。“导医”就是要求门诊法官做好日常的导诉工作, 目的是把纠纷的解决引到正确的轨道上。很多群众上法院打官司,都存在“隔行如隔山”的状况,受社会讼棒的蛊惑,上错门、走错路,有的是打“糊涂官司”,有的是打“赌气官司”等。这时,有法官“导诉”,就显得特别重要,就会避免当事人走诉讼弯路。 对来到法院的诉讼群众,无论是诉讼还是信访咨询,都由门诊法官先“过滤”,对不同情况,有口头答复解惑的,也有立案诉讼风险告知的,还有劝讼的。“诊断”就是针对当事人起诉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 门诊法官将公民或法人到法院咨询、起诉的“病事”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判断,通过“门诊把脉”,判定哪些是“重症”,要“住院”,哪些是“小毛病”,“门诊医生”现场答疑“开处方”就可以了。 避免了案件繁简不分, 缓急不管,“小病”也“住院”、“动刀”等劳民伤财事情的发生。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是简捷的公正,是便民、利民诉讼的体现,也是法院为解决老百姓长期 “怕进两院”(医院、法院)问题所做的尝试。“诊治”就是“坐诊调解”,包括诉外化解与立案调解。 通过“诊断”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后,利用立案 7日审查期限,把能够调解的简案,进行调解,减轻群众讼累与审判工作压力,节约有效诉讼资源。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司法门诊”的能动作用,及时组织“巡医”活动。走乡野,进厂矿,一身汗水,双脚泥泞,寒暑不辞,苦乐相随,将一些“小病”消化在院外,消化在民间。化解“赌气官司”,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综治周刊:“司法门诊” 取得的效果怎么样?林松涛: 我们以 2012年的数据为例:“司法门诊”共导诊 820人次,受理的纠纷中,有 62起“赌气官司”放弃了诉讼, 纠正不正确诉讼 21起, 诉外化解265件, 化讼率 47.75%, 立案受理 196件,结案 196件,审结率 100%,没有一件民商事及行政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为构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寿宁做出了努力。宁德中院党组看到我们一线办案法官出现“富余”这一喜人景象,号召我们抽调警力走出去, 开展院际审判共建活动。 为此, 我们抽调了 3名专业法官、6名助理法官、3名辅助人员,组成首批化讼先遣队, 于 2012年 9月 18日开赴福安,协助睦邻友好法院办案,帮助其解决“案多人少”的困境。 这一对口支援的交流协作平台, 必将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整体业务水平和立体化讼能力。化解重心向院外转移,实行联系结对子综治周刊:今后,寿宁法院将如何完善司法门诊?林松涛:通过“司法门诊”化解大量纠纷后, 我们将实行化解重心向院外转移,实行联系结对子的办法。庭长以上法官要包乡镇,与人民陪审员、司法员等结对子,通过信息沟通,巡回办案,把纠纷处理在乡村、社区。开展海西无讼新茶乡无讼点(社区、乡村)的评比活动,纳入县综治委“无诉讼、无非正常访、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和谐乡镇、和谐社区的考评范围。构建大调解格局,将信访纳入其中,与综治委、信访局、乡镇共同做好稳控工作,还要积极发挥天平志愿者的作用,参与息诉罢访工作。通过上述努力, 力争在 2013年底,使寿宁成为诉讼案件创全省最少、 无讼建设创全省最优的县域。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工作主题, 狠抓三项重点工作, 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意识,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为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服务发展大局, 维护社会稳定。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 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 党委、 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 我们法院的审判、 执行工作就要保障服务到哪里。为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影响, 法院积极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广泛调研, 了解企业发展状况, 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指导。 开展劳动法、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知识讲座, 增强企业员工的维权意识; 与银行等金融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金融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面对涉及面广 、 容易引起群体纠纷的案件 ,法院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 实现信息共享, 定期召开案件推进会 , 共同商讨执行措施 , 强化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 2012 年, 花山法院共受理 7件涉群体纠纷的案件, 全部得以妥善化解。服务社会建设, 护航平安和谐 。 审判和执行工作既是法院的中心工作, 又是法院服务于平安建设的重要工具。 花山法院坚持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 积极稳妥化解行政争议、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 全力护航 “平安花山” 建设。法院延伸审判职能,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一是开展 “六进 ” 活动。 利用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公开开庭、 巡回审理和法律讲座, 扩大法制宣传。 二是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专题培训力度, 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处纠纷的能力与水平。服务人民群众, 践行为民宗旨。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为人民司法, 服务人民群众, 不是一句口号 , 而是一个个行动 。 多年来 ,花山法院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 密切关注群众司法需求,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2011 年 , 花山法院精心设计 、 功能齐全 、 设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 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明亮 , 功能分区合理 , 推行一站式立案服务模式 , 敞开式面对面的办公环境无形之中拉近了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 营造了文明 、 高效 、 和谐 、 温馨的司法服务氛围。为高效便捷地维护涉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法院开辟了诉讼和执行 “绿色双通道 ”。 2012年, 共受理相关案件 113 件, 为困难当事人缓、 减、 免诉讼费近30 万元 , 执结相关案件 37 件 ,执行到位率 100%。寿宁是农业大县,县城小农村大,大多数案件分布在乡下,且都是“小摩擦”,法律关系明确。 为此, 寿宁县法院拓展“司法门诊”功能,选派 16位庭长级以上法官、27位人民陪审员,分别挂点 14个乡镇 7个社区,专门负责多元调处网络的联络、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通过司法服务、诉调对接、巡回审判,参与综治、法制宣传与民意沟通。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灵活调配案件调处时间,利用群众夜间闲暇时间,以结...